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充分發揮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激勵作用,促進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财教〔2012〕342号)、《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教财〔2014〕1号)、《省教育廳等五部門關于印發〈江蘇省學生資助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蘇教助〔2021〕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标準為每人3萬元;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标準為每人2萬元。
第二章 評選條件
第三條 國家獎學金評選對象為我校納入全國招生計劃的境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
第四條 碩博連讀、本博連讀、直博學生,根據學習的層次階段确定身份參與國家獎學金的評定。因國家和單位公派出國留學或校際交流在境外學習的研究生,仍具備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參評資格。
第五條 評選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3.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4.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5.學習成績及學習表現優異,在讀期間所有課程無不及格;
6.對學術型研究生,應具有優秀科研創新能力和體現創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對專業型研究生,應具備紮實的專業實踐能力和适應專業崗位的綜合素質;
7.學術成果顯著,發展潛力突出;
學術成果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國内外高影響力學術期刊上發表與專業相關的研究論文;
(2)主持廳局級以上科研課題,并取得階段性成果,或科研成果被證明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或應用價值;
(3)在國家二級學會/協會及以上組織的學術會議作口頭報告;
(4)積極參加省級及以上研究生論壇、優秀學術論文評選和“互聯網+”創新創業大賽、“挑戰杯”科技創新比賽等比賽并獲獎。獲得省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研究生黨員标兵等榮譽。
8.身心健康,關心集體,團結協作,積極參加班團組織、黨支部、研究生會等學生工作,積極參加校内外各類志願服務活動、社會實踐等,綜合素質突出。
第六條 研究生出現以下任一情況,不具備當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參評資格:
1.參評學年曾違反國家法律、校紀校規,受到學校、培養單位紀律處分且未撤銷者;
2.參評學年有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等學術不端行為經查證屬實者;
3.學籍狀态處于休學、保留學籍者;
4.超過學制期限基本修業年限者。
第七條 同一學年内,國家獎學金獲得者原則上不參與當年學校其他各類社會獎學金、助學金的評選。
第三章 評審組織
第八條 學院成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委員會由研究生管理人員、研究生導師、學生代表等組成,設主任1人,委員不少于5人,秘書1人,負責本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
第四章 評選程序
第九條 本獎學金每年評審一次,具體時間為每年9-10月份。
第十條 申請方式
1.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提供相關支撐材料,經導師審核确認後交學院評審委員會。申請材料包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相關成果目錄一份,相關成果和支撐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2.學院評審委員會審核、初評、推薦、公示。學院根據學校評審辦法及本評審細則,對符合基本條件的研究生組織綜合考核,确保公平、公開、公正。根據推薦名額初評出獲獎學生,并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提交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
3.為保證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的質量,評審工作需進行公開答辯,實行差額評選。
第十一條 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學生,可在學院公示階段向所在學院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訴,院評審委員會及時研究并予以答複。如學生對學院評審委員會作出的答複仍存在異議,可在學校公示階段向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提請裁決。
第五章 評選計分辦法
第十二條 計分辦法
總分=科研成果得分+社會貢獻得分+學術交流得分+綜合考核得分。以總分排名高低次序确定獎學金推薦名單。科研成果和獲獎均需符合《BETVLCTOR伟德中文网站研究生申請獎、助學金學術成果(論文)認定辦法》。
1.論文發表情況:SCI學術論文累計影響因子2.0及以下15分,2.0以上至4.0 (不包括4.0)20分,4.0及以上30分。共同第一作者的,物理排序第一正常算分,物理排序第二者,影響因子4.0以下計分減半,4.0及以上正常算分。中文核心期刊學術論文10分/篇;科技核心期刊5分/篇。在增刊上發表論文不計分。需提供相關論文的期刊封面、目錄及論文全文複印件。
2.課題主持情況:國家級課題負責人20分,省級課題負責人15分,國家級及省級課題排名第二則減半計分;廳局級課題10分,校級課題5分,廳局級及校級課題需排名第一有效。以上課題均需提供項目批文複印件。其他排名則不計分。
3.專著情況:主編10分,副主編5分,編委2分。需提供封面、扉頁、相關目錄頁複印件。要求與在讀專業或在研期間課題相關。
4.學術交流情況:國内會議大會交流報告6分;國際會議大會交流報告15分。需提供交流報告、參加證明等材料複印件。
5.專利情況:發明專利10分/項,實用新型專利5分/項。專利需排名第一,提供專利證書複印件。
6.在本院研究生黨支部或班級任職,工作認真負責,能較好完成組織或班集體的相關任務,在評審當年任職滿一學期,加2分。
7.其他:國家級科技創新、技能競賽獲獎(個人或團體主力)或獲評國家級個人榮譽稱号,6分/項;省級科技創新、技能競賽獲獎(個人或團體主力)或獲評省級個人榮譽稱号,4分/項;校級科學文化活動競賽獲獎(前三)或獲評校級個人榮譽稱号,2分/項。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複印件。
8.院評審委員會對符合基本條件的研究生組織綜合考核,綜合考核滿分10分。
第十三條 已經用于申請并獲得國家獎學金的科研成果(含論文、課題、專著、專利等)或獎項不得重複使用。
第六章 發放管理
第十四條 每年 11 月 30 日前,學校将當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将獲得國家獎學金研究生的申請審批表歸入學生學籍檔案,并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榮譽證書。
第十五條 在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過程中,若研究生有違反校規或弄虛作假行為,實行一票否決制,取消其在校期間國家獎學金評審資格,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學院嚴格遵照校評審實施辦法和本單位評審細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評審工作原則,擇優推薦。
第十六條 本細則由BETVLCTOR伟德中文网站·養生康複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