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各部門、各單位、各附屬醫院: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開展撤稿論文自查的通知》(蘇教科函〔2023〕20 号)有關精神,由于Hindawi 等國外出版機構近期撤回大量中國學者發表的論文,對我國的學術聲譽和學術環境造成不良影響。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科研誠信與作風學風建設的部署要求,加強高校科研誠信建設,根據教育部及江蘇省教育廳相關工作要 求,我校決定開展撤稿論文自查工作,主動排查梳理撤稿論文情況,核實論文撤稿原因,嚴懲學術不端行為。現将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開展撤稿論文自查
各單位組織科研人員全面檢索中英文科技文獻數據庫,對2021 年1 月1 日以來本單位、本人署名的科技論文被撤稿情況進行全面梳理,核實撤稿原因和是否存在學術不端行為,并着重對撤稿論文加快開展調查核實。對确實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的,進行嚴肅處理。
各單位根據自查情況填寫撤稿論文自查情況彙總表(見附件2),對于不存在學術不端的論文,各單位自行保存調查過程中産生的材料;對于存在學術不端的論文,由論文第一通訊作者所在單位牽頭調查處理,按照《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0 号,以下簡稱40 号令)和《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國科發監〔2022〕221 号,以下簡稱221 号文)要求,在完成行政調查、學術評議并聽取作者陳述申辯的基礎上形成調查處理報告(格式參考見附件3),并填寫學術不端案件調查處理情況表(見附件4)。調查處理應保證相關責任人知情、申訴等權益,調查和處理結果等應由涉事作者簽字确認。
學校将對照2021 年《國家衛生健康委教育部關于開展醫學科研誠信與作風學風建設專項教育整治活動的通知》、2022 年《教育部科學技術與信息化司關于開展科研誠信與作風學風建設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開展自查的情況,在本次調查中發現學術不端行為,且在以往兩次自查中未主動報告或者簽署承諾書後投稿論文出現學術不端行為的,按照40 号令、221 号文、《教育部關于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教師〔2018〕17 号)等要求,予以從重處理。
二、研究建立長效機制
請各單位務必主動梳理本單位涉及的撤稿論文情況,結合中科院發布的《國際期刊預警名單》,提醒科研人員慎重投稿,并在版面費報銷、論文獎勵、職稱評審等方面予以限制。
三、材料報送
請各單位于2024 年1 月22日前完成撤稿論文自查工作和相關論文的調查處理(另行函告),并将撤稿論文自查情況彙總表、存在學術不端行為論文的調查處理報告(以公函形式報送)以及學術不端案件調查處理情況表及相關附件紙質版各一式三份加蓋公章報送行政樓501辦公室,上述材料電子版( Word 版和蓋章後的PDF 掃描版) 發送至郵箱kjc_nzy@njucm.edu.cn。
如自查本單位不存在撤稿論文且未發現學術不端行為的,仍需将附件1“零”報送(本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
聯系人及電話:王毛妮 ,025-85811632
附件:1. 撤稿論文自查情況彙總表
2. 論文調查處理情況報告模闆
3. 學術不端案件調查處理情況表
4. 當事人身份信息表
5. 論文及使用情況信息表
科學技術處
2024年1月9日